尼美舒利害5童?谣言!儿童早禁用

2014-11-17 00:00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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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中医院王晓燕主任真心呼吁:有小宝贝来退热治疗,服用尼美舒利,发生瑞氏综合征,四个抢救无效死亡!昨夜(16日)又一个小天使离开……”

日前,该信息在微信朋友圈中不断转发,其实这是网络谣言,但到底尼美舒利颗粒会不会对儿童有害呢?

  沈阳市中医院并无王晓燕

昨日记者查询后发现,“王晓燕主任”的忠告不仅在辽宁大量转发,在近几年来,曾先后在北京、内蒙古、广东等全国多地出现过,有的是“市中医院”,有的是“儿童医院”、“妇婴医院”等,还被称呼为“儿科主任”、“儿童医院ICU医生”等职务。

昨日记者致电沈阳市中医院,工作人员表示:之前也有人打听过,但是我们医院根本就没有“王晓燕主任”。

食药监局:尼美舒利儿童已禁用

昨日,记者通过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输入“尼美舒利颗粒”后查询到:此药品在2008年6月11日和2011年5月15日发布两次修订说明书,最近的2011年5月15日修订中提到:“尼美舒利口服制剂禁止用于12岁以下儿童;作为抗炎镇痛的二线用药,只能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适应症限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并应依据临床实际情况采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此外,在2011年5月1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层发布:“尼美舒利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相似,尼美舒利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此外,国内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还发现与尼美舒利相关的过敏反应、凝血功能障碍、白细胞减少、肝、肾功能损害等安全性问题,其肝损害问题一直被国际药品监管当局关注。”

食药监部门曾介绍,这样的药品早就被列入12岁以下儿童的禁用药,医疗单位一般情况不可能开此药,但是网传的令儿童死亡情况过于夸大。(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主任记者 刘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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