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度回应|动物园大象还在,造谣男子被北京警方拘留3天

2018-10-13 09:18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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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下午,北京警方就网上“海淀区动物园丢失一头大象的警情通报”引发社会关注的情况进行通报,北京警方表示,此消息系谣言,造谣人员毛某某(男,25岁,北京人)已被抓获,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图文网友ps警情通报。千龙网发

千龙网北京10月13日讯(记者  李金鑫)12日下午,北京警方就网上“海淀区动物园丢失一头大象的警情通报”引发社会关注的情况进行通报,北京警方表示,此消息系谣言,造谣人员毛某某(男,25岁,北京人)已被抓获,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北京警方通报称,2018年10月10日,有网民在网上发布“海淀区动物园丢失一头大象的警情通报”,引发关注。经核实,此消息系谣言,对此,动物园和警方及时进行了辟谣。当日,动物园方向海淀公安分局报案。经警方工作,当日22时许,将造谣人员毛某某(男,25岁,北京人)抓获。该人交代称,其为了和微信群成员开玩笑,伪造了警情通报并在群内发布,群成员通过微博进行转发,导致在网上传播。对此,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对于这次错误,毛某某深感后悔,表示自己当时只是为了开玩笑,没有意识到这样开玩笑可能带来的后果,没有想到假通报被传播后会造成的恶劣影响,自己将接受教训,也希望大家以此为戒,在网上也不能做出圈出格的事。                      

警方提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警方将严厉打击网络造谣、传谣行为,请各位网友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遇有谣言,请及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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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记者在北京动物园拍摄到的大象。千龙网记者 万小军摄

责任编辑:王大治  作者:李金鑫(QJ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