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有说法称“新冠肺炎患者要自己承担治疗费用的40%”。
真相: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熊先军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对于卫生健康部门认定的确诊和疑似患者,无论是本地还是异地的都实行先救治后结算,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异地就医医保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医保部门先行垫付,疫情结束后全国统一组织清算。动态调整医保的支付范围,诊疗方案中涉及到的药品和诊疗项目临时纳入医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