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不法分子在昆明冒充消防人员,要求商家采购物资并垫付资金,咱们可要擦亮眼睛,此类行为均为诈骗!诈骗!诈骗!
真实案例
“能帮代购吗?一起结钱”
上个月,45岁的段女士在甜品店内上班时接了一个电话,对方在电话里自称是昆明市消防支队的“工作人员”,单位上要进行为期三天的消防演练,需要订购一批蛋糕。
段女士不疑有他,通过微信添加了对方的微信。随后,该“工作人员”让她在微信上将店里售卖的各类蛋糕的图片和价格发在微信上,并预定了三天的糕点。他表示将在第二天亲自到店付款,段女士同意了。过了一会,对方通过微信语音联系她,让她出资帮忙从指定的供货商那里订购一些罐头和矿泉水,并推送了一个微信让其添加联系那个人进行采购,费用会一起支付。
段女士添加了这个微信,与对方取得联系后,对方说自己老公受伤了在医院,会把厂家的微信推送她,让她直接和厂家联系。于是段女士又加了厂家的微信,在与厂家沟通后,通过自己的手机向对方提供的银行卡账户转账31250元。
转账后,消防“工作人员”又称还需要再订购一些罐头。段女士又继续联系厂家,厂家又重新发了一个账号给她,让她继续转账。她转账后联系不上对方,这才发现被骗遂报警。
近期,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接到多个咨询称,有不法分子冒充消防救援部门名义,致电各单位、部门、企业学校等,要求组织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并售卖假冒伪劣消防器材。
针对以上现象,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声明
反诈民警提醒:
01
消防部门面向社会单位的消防教育培训均为免费,不存在也不可能出现任何收费的品类和项目。
02
消防部门从不生产、经营、贩卖消防设施设备或器材装备,更不可能打着任何旗号强制销售消防产品。
03
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给予单位或个人罚款的行政处罚时,会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缴纳通知书》,上缴罚款、罚金均是到银行缴纳,绝不会让大家通过转账等方式汇入个人账户。
04
凡出现以消防部门名义向社会单位或个人开展以消防安全培训之名推销或采购消防产品或其他商业服务的行为都属于诈骗行为,消防部门有明确的采购规章制度和流程,不会以任何名义要求群众垫资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