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鬼”是假,被罚是真!息县一网民造谣被罚

2026-07-30 10:16 息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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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指尖发言更需严守底线。近日,息县公安局、县委网信办通过部门联动,依法查处一起利用封建迷信编造网络谣言、扰乱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的案件。

工作中发现:2026年7月18日,息县居民杨某通过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一段定位在息县某地的视频,配以各种诡异怪叫声,并编造“XX庄东坡闹鬼!父老乡亲,庄稼旱死,也不能夜里浇水了!”的虚假文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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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虚假信息发布后,依托网络快速传播,借助封建迷信内容制造恐慌氛围,误导周边村民,严重干扰了群众正常的农田抗旱和农事生产秩序,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息县公安局联合县委网信办依法对该情况开展联合调查处置。经查,违法行为人杨某对其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而编造谣言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杨某处以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删除不实作品、公开消除不良影响。

普法警示

部分网民为博取网络流量、吸引关注,随意编造封建迷信或不实惊悚信息。看似随手发布的一条短视频、一句谣言,实则极易引发群众恐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 息县网警郑重提醒 ——

清朗网络空间,需要每一位网民共同守护!自觉文明上网,坚守法律底线,共同维护安全、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坚决抵制网络谣言,封建迷信言论毫无科学依据,切勿轻信、盲目跟风传播各类不实小道消息;

网络发言权责对等,不得为博眼球、蹭流量编造、篡改不实信息,触碰法律红线必将受到惩处;

广大网民要自觉提升网络素养,面对网络未知信息主动辨别真伪,坚持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如发现各类网络谣言、不良有害信息,可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责任编辑:李慧英(QZ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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